?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寶審服環字〔2025〕45號
? ? ? ? ?關于G344鳳翔田家莊至柳林公路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寶雞市鳳翔區交通運輸局:
你單位報來《G344鳳翔田家莊至柳林公路環境影響報告書報批申請》及相關材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我局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本項目位于寶雞市鳳翔區,建設性質為新建。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G344 鳳翔田家莊至柳林公路,路線起點于鳳翔區北務村接G344舊路K1639+395,向北設新線,于K2+506.826處下穿在建周鳳高速,經果園村、河北村后轉向西,向西經空港新城機場油庫、西白村、曹家莊、簫史宮、三里河、處禮村后轉向南,終點接G344舊路于K1659+100成T型交叉,路線全長 23.152km,按一級公路標準進行設計,設計速度80km/h,雙向四車道,公路紅線寬度25.5m。全線共設橋梁 1038.5m/8 座,涵洞48道。項目總投資98401.36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243萬元,占總投資的1.26%。? ?
經審查,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措施后,該項目所產生的不利生態環境影響能夠得到一定緩解和控制。我局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總體結論和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在建設和運行管理中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進一步優化工程設計與施工方案。項目建設應符合相應環境敏感區管理以及污染防治、生態恢復治理的相關要求,并應做好施工機械設備的日常維護和管理,降低項目的環境影響和環境風險。
(二)嚴格落實生態保護措施。加強沿線生態保護工作,嚴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范圍,并辦理占地手續和用地補償,強化土石方平衡管理,減少對道路沿線植被的擾動。在生態保護紅線及陜西鳳翔雍城湖國家濕地公園范圍內禁止設置施工營地、取棄土場、棄渣場、混凝土拌合站及砂石料堆場、材料廠等大臨工程。施工生產生活區、棄土(渣)場、取土場、施工便道盡量少占耕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公益林等敏感區域,臨時堆土進行壓實。棄渣結束后,及時進行邊坡防護及植被恢復工作。施工前剝離表層土壤單獨貯存回用,施工過程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結束后對施工跡地等進行清理、平整和生態修復。涉及環境敏感區的施工路段,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渣、廢料要及時清運至敏感區外合法處置。施工期應合理安排施工時序、施工方案和施工布置,最大限度避免發生水土流失和其他生態破壞。
(三)加強大氣污染防治。落實報告書中提出的揚塵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工地應設置圍擋,最大限度減少揚塵,避免對近距離居民敏感點產生影響;應保持施工現場道路的整潔、平整,減少運輸車輛顛簸灑漏物料,定期清掃施工場地的灑落物,并采取必要的灑水、抑塵等措施;加強施工車輛運行管理,運輸路線應盡可能避開村莊居民點,控制車輛行駛速度,嚴禁超載、超速行駛。施工期場地揚塵執行《施工場界揚塵排放限值》(DB61/1078-2017)中施工場界揚塵濃度限值規定。施工營地采用空調等清潔能源取暖,不設燃煤、燃氣供熱設施;拌和站等選址應盡量遠離居民區,設置在敏感點下風向。
(四)加強水污染治理。施工期間應加強對污廢水的管理,污廢水不得直接排入地表水體。施工營地設置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經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施工機械及運輸車輛沖洗水通過沉淀池沉淀后循環利用或用于施工區域灑水抑塵;大臨工程設置隔油池、沉淀池處理生產廢水,處理后的水質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標準》(GB/T 18920-2020),回用于砂石料的沖洗、場地灑水降塵和綠化等,不向水體排放。跨河橋梁應安排在枯水期、低水位時集中施工,嚴禁在河流及近岸范圍清洗施工機械、運輸車輛等。運營期做好雨水導排,沿線設置雨水收集系統,定期檢查清理公路雨水排水系統;落實橋面徑流系統。
(五)加強噪聲污染防治。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盡可能縮短工期,嚴禁在午間(12:00~14:00)和夜間(22:00~06:00)進行施工作業;盡量選用低噪聲的施工機械和工藝,同時加強各類施工設備的維護和保養,保持其良好的工況;合理安排施工機械的工作頻次,合理調配施工車輛來往行車密度,車輛進出場地盡量遠離居民點。施工期噪聲須滿足《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要求。對運營期中期噪聲預測值超標的村莊采取限速、設置聲屏障等降噪措施,加強噪聲跟蹤監測工作,及時增補、完善降噪措施,避免噪聲污染擾民。配合有關部門合理規劃沿線土地使用,線路兩側噪聲超標范圍內不得新建學校、醫院、療養院及集中居民住宅區等敏感建筑。
(六)固體廢物須妥善處置。施工期間產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運至當地設置的垃圾收集桶,交由當地環衛部門處理;施工廢料等一般固體廢物,可再生利用的進行回收利用,其它無法回收利用的送當地環衛部門處置;工地實驗室產生的廢試劑及廢試劑瓶、設備維修產生的廢機油應嚴格按照危險廢物的儲存、處置要求,采用專用容器分類收集,暫存于危險廢物貯存場所,交有資質單位處置。
(七)強化環境風險防范和落實應急措施。做好運行期環境風險防范工作,建立健全各項環保規章制度,完善風險防范措施;設置警示牌,穿越敏感區路段加大巡線頻率,提高巡線的有效性;制定完善的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開展演練。
(八)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提高職工和附近沿線居民的安全環保意識,加強對綠化工程的管理與撫育,完善后期跟蹤監測。
(九)初步設計階段應進一步優化細化環境保護設施,并將優化和細化后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概算納入可研、設計以及施工、工程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并明確責任。
三、該項目建設和運行過程中如涉及規劃、土地利用、建設、水務等問題,應遵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到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有關手續。
四、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工程建成后,須按規定程序和時間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并將相關驗收資料報市生態環境局鳳翔分局備案。
五、你單位是建設項目選址、建設、運營全過程落實環境保護措施、公開環境信息的主體,應建立內部生態環境管理體系,明確機構、人員、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方案》等要求公開建設項目環評信息,暢通公眾參與、監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的公眾環境權益。
六、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批準后,工程的性質、規模、工藝、地點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重新報批該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書自批準之日起,如超過5年,方決定該項目開工建設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報我局重新審核。
七、按照原環境保護部《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事中事后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環發〔2015〕163號)和《關于加強審管聯動提升事中事后監管效能的實施意見》(寶辦發〔2022〕14號)規定,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該項目的事中事后監督管理。
? ? ? ? ? ? ? ? ? ? ? 寶雞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2025年6月30日